鲁迅
中华民国
字豫才
(公元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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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0年)
中国近代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和思想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小名阿张,本名樟寿,初字豫山,后改字豫才。从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起,开始用“鲁迅”作笔名。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一个逐渐衰落的士大夫家庭。1895年到南京洋务学堂求学,开始接触西方自然科学和社会学说。1902年春到日本留学,先学医,后弃医从文并参加反清革命团体光复会。1909年归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在故乡参加了辛亥革命。以后曾担任南京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自1920年起,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任教。五四运动前后,参加《新青年》杂志工作,站在反帝反封建运动前列,成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1926年8月到厦门大学任教,1927年1月又到广州中山大学教书。1927年8月到达上海,研究和介绍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1930年起,先后参加自由运动大同盟、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等进步组织,成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粉碎国民党反动派文化“围剿”的最英勇的战士。1936年10月19日逝世于上海。鲁迅先生学识渊博,著作、译著甚丰。主要成就在杂文、小说、文学史等方面。鲁迅著作单行本、全集本种类很多。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的16卷本《鲁迅全集》是目前所见最全的鲁迅著作集。
鲁迅没有写过系统的伦理学专著。他的伦理思想散见于其小说、杂文中,是其思想宝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鲁迅的一生经历了从革命民主主义者到共产主义者的转变,与此相适应,他的伦理思想也呈现出一个发展的过程。早期(1906~1917)他以进化论为理论基础,以爱国主义为出发点,主张通过“立人”即培养理想的人性来达到救国、立国的目的。这是一种人道主义的道德理想。他还提出“尊个性而张精神”“任个人而排众数”的道德原则作为实现这一理想的具体途径。这一时期,他的进化发展的伦理观同封建社会“天不变,道亦不变”、同当时顽固派“祖宗之法,莫敢言变”的僵化观念针锋相对;他很早就认识到精神素质的提高、灵魂的改造是民族改造的一个极为重要的任务;他的“尊个性”的道德原则同西方的个人本位主义不同,他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人民的觉悟和祖国的强盛。中期(1917~1927)是由早期以进化论为基础的伦理思想向后期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伦理思想过渡的时期。1925年前鲁迅的伦理思想基本上是以进化论、人道主义、个性主义为武器,批判封建道德的保守性、腐朽性、残酷性和虚伪性,揭露其“吃人”的本质。对“忠”“孝”“节烈”即封建道德的三条基本原则——“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以及当时的“保存国粹”都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发现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封建的伦理道德吃掉了人的精神和灵魂,把人们推向愚昧、麻木、保守、奴性的深渊,几乎泯灭了民族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批判能力。他深入到社会心理的深层,揭示中国人精神上的内伤,把改造国民性作为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他深知中国封建道德观念根柢的坚固,因而提倡韧性和长期的战斗。鲁迅采取了激烈的语言、偏至的态度对待中国传统文化,正是基于对封建势力顽固性的认识。不经过激烈的批判,就难以克服传统的惰性,因而他的“偏至”具有历史具体性和正当性。但他并不是一个民族虚无主义者,他主张以民族的利益作为道德尺度,对待外来和传统文化,创建有民族特色的新文化、新道德。1925年以后,由于亲自参加实际的阶级斗争和对中国革命实际的深入,他的伦理思想开始有了明显的变化:进化论的思路在动摇,阶级论的观点在增长,并逐步认识到社会变革的重要性和人道主义、个性主义的局限性。这些变化成为他1927年世界观发生质变的量的积累。后期(1927~1936)鲁迅完成了从革命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变。他的伦理思想也就安置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在对人性、道德问题的看法上,他扬弃了早、中期的抽象人性论、普遍道德论,强调人性和道德的阶级性,并同时注意人性、道德中的普遍性因素;在个人和群众、集体的关系上,他充分认识到了人民群众的作用,倡导集体主义和利他精神,同时又充分肯定个人的作用,并主张完全发展人的个性;在关于国民性的问题上,他主张通过立国来“立人”,即通过改变社会制度,在改革社会的立国过程中培养理想的人性;他不再把人道主义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而是把它作为一项对待人的原则;他执着坚持对封建道德进行批判,并揭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利用封建道德的实质;他强调建设新文化、新道德要敢于“拿来”,善于吸收、借鉴外来文化,分清传统的优劣,并继承其合理因素。鲁迅对封建道德彻底,韧性的批判,是鲁迅留给我们的极为宝贵的思想遗产,他对“国民性”的态度,既正视民族弱点,也能以民族的利益为价值尺度对待民族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态度,在后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