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紀本末卷十六
詹府詹髙士竒撰
齊滅紀
隱公元年八月,紀人伐夷。夷不告,故不。 年九月,紀裂繻來逆女,卿君逆。 冬,紀帛、莒盟于密,魯故。 八年,公及莒人盟于浮來,以成紀好。 桓公五年夏,齊侯、鄭伯朝于紀,欲以襲之。紀人知之。 六年夏,㑹於成,紀來諮謀齊難。 冬,紀侯來朝,請王命以求成于齊,公告不能。 十七年春,盟于黃,平齊、紀,且謀衛故。 莊公年秋,紀季以酅入于齊,紀於是乎始判。 冬,公次于滑,將㑹鄭伯,謀紀故。鄭伯辭以難。凡師,一宿舍,再宿信,過信次。 四年,紀侯不能下齊,以與紀季。夏,紀侯去其國,違齊難。
補𨓜:公羊傳:去者何?滅。孰滅之?齊滅之。曷不言齊滅之?襄公諱。春秋賢者諱。何賢乎襄公?復讐。何讐爾?逺祖。哀公烹乎周,紀侯譖之。以襄公之于此焉者,祖禰之心盡矣。盡者何?襄公將復讐乎紀,卜之曰:師喪分焉。寡人死之,不不吉。逺祖者,幾世乎?九世矣。九世猶可以復讐乎?雖百世可。家亦可乎?曰:不可。國何以可?國、君一體。先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國君何以一體?國君以國體,諸侯世,故國君一體。今紀無罪,此非怒與?曰:非。古者有明天,則紀侯必誅,必無紀者。紀侯之不誅,至今有紀者,猶無明天。古者諸侯必有㑹聚之,相朝聘之道,號辭必稱先君以相接。然則齊、紀無說焉,不可以竝立乎天下。故將去紀侯者,不得不去紀。有明天,則襄公得若行乎?曰:不得。不得則襄公曷之?上無天,下無方伯,緣恩疾者可。
臣士竒曰:公羊稱齊襄公滅紀,九世復讐。其言曰:哀公烹乎周,紀侯譖之。襄公將復讐乎紀,卜之曰:師喪分焉,寡人死之,不不吉。其情激烈,則復讐之說信然矣。以今考之,史記注引宋衷之言,哀公荒淫無道者,其烹於周必有故。紀侯之譖,其果否亦不必辨。但哀公死而立其弟胡公,哀公之少弟山復殺胡公而自立。自哀公至襄公凡十世,而哀公乃其逺伯祖,於不共戴天之義,似亦少殺。且襄公鳥獸其行,敗倫化,忍心害理,彼豈知有祖宗之讐者?不過假報復之名,以利其土地耳。按輿地志,齊都臨淄,在今青州,古紀城在今壽光。壽光距青州七十里,則春秋時紀與齊相去直數十里間,所謂卧榻之地,不容他人安枕者。始焉,托復讐之孝以攫之;中焉假存紀之仁;終焉竊葬伯姬之義以文飾之。當時號齊襄伯,亦狡矣哉!謂其真能復九世之讐,吾不知。紀、魯世婚姻,共盟歃,不能救紀,何望于鄭?鄭固齊黨,甞並驅而朝紀,欲以襲之者。莒益細甚,竊竊紀圖,何濟乎?但紀實王后之所出,欲請王命以求成于齊,而公告不能,王之不足諸侯重輕,亦可矣。雖然,紀既逼處齊封,其勢必折而入于齊,魯即能纓冠之救,何益成敗?此紀侯之所以去,而季之苟延血食于酅,亦不得已之權,然其情實可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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