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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 古籍名称,卷数,著者,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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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律全书》者,明宗室朱载堉所撰也。载堉,字伯勤,号句曲山人,郑恭王厚烷之子,嘉靖、万历间人也。书凡十五种四十九卷,集乐律之大成,明音律之要旨,实为千古未有之巨著。
《乐律全书》者,其名《律管》一卷,《律吕精义内篇》十卷,《律吕精义外篇》十卷,《律学新说》四卷,《算学新说》十卷,《乐学新说》十卷,及《六代小舞谱》、《小舞乡乐谱》、《旋宫合乐谱》、《二佾缀兆图》、《乐经古文》等,共计十五种。其书博采众长,融会贯通,以数学之法推演音律,以实践之证定音准,可谓集古今乐律之大成。
载堉以宗室之尊,潜心学问,尤精于音律。其父厚烷,亦好音律,尝与载堉论乐,启迪颇深。载堉遂以家学为基,广涉经史,博采众说,尤以《周礼》、《礼记》、《乐记》为宗,参以《汉书·律历志》、《隋书·音乐志》等,兼及《琴操》、《乐府杂录》等书,终成此书。
《乐律全书》之最大贡献,在于其发明“十二平均律”之法。此法以数学之法推演音律,将八度音分为十二等分,每分音程相等,解决了自古以来的音律难题。此法不仅为中国音乐史上之重大突破,亦为世界音乐史上之重要贡献,比欧洲早出数百年。
此书初刻于万历间,为郑藩所刊。后经增修,然传世甚稀,今存者多为残本。其中《律吕精义》内外篇、《律学新说》、《算学新说》等,尤为难得。后世学者多以此书为乐律之圭臬,推崇备至。
《乐律全书》不仅为乐律之巨著,亦为明代文化之瑰宝。其书集数学、音律、文学于一体,堪称中国古典学术之典范。后世学者虽有补充,然其核心思想仍为不刊之论。此书至今仍为研究中国古代音乐、数学、文化之重要参考,实为中华文化之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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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律全书》者,明季朱载堉所撰也,凡十二种,合三十九卷,万历间郑藩刻之。是书集乐律之大成,探声韵之奥妙,为音乐史上一巨著,亦为世界音乐理论之瑰宝。
载堉字伯勤,号句曲山人,生于嘉靖间,世居河南。其父朱厚熜,为郑恭王,故载堉生于藩邸,长于诗礼。载堉自幼聪颖,博览群书,尤精乐律,得祖传《琴操》《琴谱》,遂深研之,终成一家之言。
是书首列《律学新说》,详论十二律之生发、旋宫之要义,创“新法密率”之说,为世界首创十二平均律,较欧洲早百年之久。次列《乐舞全谱》,录古乐舞之曲谱,兼载舞姿图形,为研究古代舞蹈之重要资料。又列《乡饮诗乐谱》,记述乡饮酒礼之乐谱,考订周详,为研究古代礼乐制度之宝贵文献。
其余诸卷,如《六代小舞谱》、《灵星小舞谱》、《律吕精义》等,皆详考乐舞之源流,辨五音六律之理,发明古乐之奥秘。其《算学新说》,则以数学推演乐律,自成一派,为科学之先驱。
是书不仅集明以前乐律之大成,亦开后世研究之先声。其创十二平均律,融数学与音乐为一炉,影响及于后世,乃至海外,为世界音乐理论之重大突破。清《四库全书》亦收入此书,誉为“千古绝学”。
惜此书自万历后,流传不广,后世多不识其价值,然其科学精神、创新思维,终为历史所证明。今观是书,其功绩不惟在乐律之精研,更在科学与艺术之交融,为中华文化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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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诗经乐谱全书》,乃清高宗乾隆朝所敕修之经典乐籍也。永瑢第纂,集先贤之遗韵,汇古乐之精华,成此不朽之制。其书虽不分卷,然篇幅浩瀚,内容丰赡,为四库全书所收录,足见其尊崇地位。
是书始纂于乾隆年间,盖因古乐之失传,诗教之不振,故朝廷特召天下博雅之士,广采历代乐书,参以时贤之论,以成此编。其旨在复兴古乐,弘扬诗教,使后世知音律之源流,明诗道之正变。
书中首列《诗经》诸篇,次第谱以音律,依章而作,随篇而制。凡宫、商、角、徵、羽五音之变,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十二律之旋,皆一一详载。又附以乐舞之图,乐器之制,俾读者既知音律之妙,复识乐舞之美。
永瑢第者,博学多才,深谙音律,故于编纂之际,既能融会贯通,又能别出心裁。其书既遵古法,又有所创新,于古乐之研究,诗教之传承,功莫大焉。
《钦定诗经乐谱全书》之成,不仅为乾隆一朝之盛事,更为中华文化之瑰宝。其书流传至今,仍为研究古乐、诗教之重要典籍,学者多所取材,读者无不叹服。诚可谓“乐以和神,诗以言志”,是书兼而有之,实为千古之绝唱,万世之楷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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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吕阐微〉
十卷
.四库全书本(乾隆写)
《律吕阐微》十卷,并《首》一卷,乃清代大儒江永所撰。江永字慎修,号艮山,安徽婺源人也。其博达强识,尤精于音律,乃以考据见长。此书成于乾隆年间,乃其学养最粹之作,论古律吕,阐微发精,考据详瞻,博稽众说,折中损益,为律吕学中之经典。
先生此书,首以《律吕正义》为基础,旁参《史记》、《汉书》等经籍,兼取历代音律之说而详述其道。其《首》一卷,总述律吕之学,详述音律之源流,明辨宫商角徵羽之理,解释古今律吕之变,立论精审,示人以规矩,使后人可循而习之。
其次十卷,各卷专论,或论历律,或论器数,或论古今异制。先生以精微之考据,详述律吕之数,明其律度规则,旁征博引,兼收并蓄。其论中,尤以五声六律为依归,既阐古之律制,又发今之声法,备述其变通之妙。凡诸侯之器,古今之制,声律之奥,无不尽揭。其搜罗之广,辨析之精,实为律吕学中之独步。
是书既收入《四库全书》,乾隆敕旨考订,遂为官方所重视,为后世学者研习音律之要典。其文辞简练,义理深邃,读者或可于此得战国秦汉律吕之真义,亦可窥宋明音律之流变,诚为治典者不可不观之书也。
总而言之,《律吕阐微》一书,为江永先生毕生之心血,其有功于律吕之学,可谓甚巨。是书治音律而极其精,考古制而穷其微,汇古今而异其说,诚为音律考据之巨擘,后世学者所当珍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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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制律吕正义上编〉
二卷
.清雍正间内府铜活字印本
《御制律吕正义》上编二卷,续编一卷,下编二卷,清朝允祉等奉敕纂修,雍正年间由内府以铜活字印行。此书为律吕学之巨著,详述音律之奥义,阐发音乐之源流,实为乐学之宝典。
上编二卷,首卷论律吕之起源,溯自上古,考诸历代,明其发展演变之迹。次卷论律吕之原理,详述律管之制,音阶之辨,声律之和谐,皆以精微之理,阐发无遗。续编一卷,续补前编未尽之义,考异订讹,增补新说,使律吕之学更臻完善。下编二卷,一卷论乐制,详述古代乐器之制,乐章之序,乐舞之节,皆以古法为本,考辨精详。二卷论乐理,阐发音乐与天地人之关系,明其和谐之理,教化之功,使人知乐之大用。
此书编纂,秉承圣意,集众贤之智慧,博采众长,考订精严,实为律吕学之集大成者。雍正年间,内府以铜活字印行,字迹清晰,排版工整,实为古籍珍本,流传至今,弥足珍贵。
此书不仅为乐学之宝典,亦为研究古代音乐文化之重要史料。其内容宏富,理义精深,堪为后世学者之指南。今人研习律吕之学,当以此书为宗,探其奥义,明其理法,以传承中华音乐文化之精髓。
总之,《御制律吕正义》上编二卷,续编一卷,下编二卷,允祉等奉敕纂修,雍正年间内府铜活字印本,实为律吕学之不朽巨著,乐学之宝典,古籍之珍本,值得后世学者研习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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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言定声录》八卷,清毛奇龄所撰,为四库全书之一,乾隆皇帝亲笔题写。是书专论音律,旨在阐发古乐之精微,校正当代音律之谬误,以正雅颂之声。毛奇龄博学多才,精通经史,尤长于音乐,故其著述往往融汇百家,自成一家之言。
《皇言定声录》首卷开宗明义,论述音律之根本,详考五音、六律、十二管之起源及其演变,引证古籍,辨正音义。次卷至五卷,分别阐述宫、商、角、徵、羽五音之特性,及其在乐律中之作用,条理清晰,论据翔实。第六卷则专论律吕之制,详述黄钟、大吕等十二律之音高及相互关系,兼论隔八相生之理,辨析古今音律之异同,力纠时弊,以复古雅。第七卷探讨乐器之制作与演奏,尤重钟磬之音,考证其形制、音色及其在礼仪中之应用,旨在恢复先王之乐。第八卷为总结,论及音律与政教之关系,强调音律之正,可助教化,移风易俗,归于大道。
是书不仅为音乐之专著,亦融贯经学、史学、礼学,体现了毛奇龄以音律为枢纽,贯通诸学之治学特点。其论述精微,考据详实,既承先贤之遗训,又发前人所未发,堪称清代音律学之巨著。乾隆皇帝亲笔题写,更显其地位之尊崇,为后世研习音律者不可多得之宝典。
《皇言定声录》不仅为音律学之重要文献,亦为清代学术之杰出代表,其价值不仅在于对音律之探讨,更在于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读之,既可明音律之奥妙,亦可悟文化之深根,诚为学术之瑰宝,文化之瑰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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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谕乐本解说》二卷,清毛奇龄所撰,四库全书本,乃乾隆年间御敕编纂之珍籍。毛奇龄,字大可。此书专论音乐之本源,阐发乐理之精微,旨在阐释历代圣谕对音乐之重视,以及音乐在治国安邦、教化人心中之作用。
首卷述乐之起源,探本溯源,引经据典,论古圣贤制乐之意。书中言乐者,天地之和也,圣人作乐,以和民志,以通神明。毛奇龄广征博引,自《尚书》、《周礼》至《礼记》,无不涉猎,详析乐与礼之关系,阐明乐乃礼之辅,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其论乐之五声十二律,精辟入微,既述其理,又举其例,使人知乐之奥妙所在。
次卷专论乐之应用,详述历代圣谕对乐之推崇。毛奇龄以为,乐不仅为娱耳悦目之具,实为治世安民之要道。圣人以乐教化百姓,使民心向善,风俗淳厚。书中引述历代帝王制乐之事,如汉武之崇雅乐,唐太宗之重乐教,皆为例证。毛奇龄特重乐与政之关系,谓乐正则民心正,乐淫则民心淫,故圣王必慎选乐以辅政。
毛氏此书,既为乐理之研究,亦为治国之策。其文辞雅正,论证严谨,虽为学术之作,然不失文学之美。四库全书本,乾隆写,乃皇家所藏,纸墨精良,字体工整,实为典籍中之珍品。此书不仅为研究中国音乐史之重要文献,亦为探讨古代政治文化之宝贵资料,其价值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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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律全书》者,明朱载堉所著也,凡十二种,四十二卷,辑于四库全书,乾隆间写本。是书集音律之大成,探古今之渊源,究天人之际,穷声律之变,诚乐学之瑰宝,艺苑之珍馐也。
朱载堉,字伯勤,号句曲山人,明代宗室,生于嘉靖间。其性聪慧,博学多才,尤精音律之学。所著《乐律全书》,涵盖乐理、声律、乐器、舞谱诸端,系统而详尽,为中国古代乐律学之集大成者。书中引经据典,考辨精审,既承先贤之遗绪,亦发己见之新论,实为研习音律者之圭臬。
是书十二种,各有专论。《律吕精义》者,探律吕之本源,阐声律之奥妙;《乐学新说》者,述乐理之变迁,析音韵之流变;《算学新说》者,以数理推音律,示声律之精确;《乐器图谱》者,绘乐器之形制,载制作之技法;《舞谱》者,录古代舞姿,存先民之风韵。其余诸篇,亦皆精深博大,足资参研。
《乐律全书》之价值,不仅在其学术之精湛,亦在其影响之深远。其所倡“平均律”之说,早于西方百年,为世界音律史之重要贡献。其舞谱乐器之图,亦为后世研究古代舞蹈与乐器之重要资料。乾隆间,此书辑入四库全书,显其学术地位,益彰其文化价值。
今观是书,犹感朱载堉之学识深邃,用心精勤。其探颐索隐,钩深致远,为后世音律之学开启新境。故《乐律全书》者,非惟乐律之经典,亦中国文化之瑰宝,学者不可不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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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乐经传全书》二卷,明湛若水、吕怀共撰,嘉靖三十四年祝廷滂刻本。此书乃研习古乐之要籍,博采众家之言,融会贯通,自成一家。湛若水,字元明,号甘泉,广东增城人,明代理学大家,与王阳明齐名,兼通音律。吕怀,字子念,亦为名儒,学识渊博,尤精乐理。二者合著,相得益彰,此书遂为后世乐学之宝典。
是书分上下二卷,上卷主载《古乐经》,下卷乃《古乐传》,内容广博,涵盖乐律、乐器、乐制、乐舞诸端。书中引证繁多,旁征博引,既有先秦典籍如《周礼》《礼记》《乐记》等,亦有汉唐以降诸家之说,如郑玄、孔颖达、蔡元定等,皆有所采撷。至于乐律之变、乐器之制、乐舞之容,无不详加考辨,条分缕析,务求明晰。
湛若水以其理学之基,阐发古乐之理,谓“乐者,天地之和也”,主张以乐调和人心,陶冶性情,乃修身治国之要道。吕怀则详述乐之实践,论乐器之制作、乐舞之编排,尤重音律之和谐。二者一理一事,一虚一实,相辅相成,使古乐之学得以完备。
祝廷滂刻本,字体工整,版式精良,且书前有序,述其刊刻之由,略云:“古乐之传,几绝于后世,若水、怀二先生之书,实为存亡继绝之举,故刊之,以广其传。”可见此本于古乐之传承,颇有裨益。
总之,《古乐经传全书》二卷,乃明人研习古乐之集大成者,其理其事,皆可垂范后世,学者若能细究此书,则于古乐之道,庶几有所悟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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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乐律吕元声〉
六卷
.明嘉靖三年范辂刻本
《大乐律吕元声》六卷并《附大乐律吕考注》四卷,乃明儒李文利所撰。李文利者,字公达,号静庵,福建莆田人也,生于明代,精通音律,尤擅乐理,为当时音乐学之翘楚。是书乃其潜心律吕之学,历经考据,汇集群书,加以己见,终成此大作,实为明代音乐理论之瑰宝也。
《大乐律吕元声》六卷,详述乐律之源流,分卷论及律吕之原理、音调之高低、乐器之制作及演奏之法,皆引经据典,考证精详。其书以《礼记·乐记》为基,兼采《周礼》《史记》《汉书》等古籍之论,融会贯通,自成一家之言。书中论及十二律、五音、八风、十二管等,均以数理推演,详加解释,使读者于乐律之理有更深之理解。
《附大乐律吕考注》四卷,则专为《大乐律吕元声》之注疏,于前书所论之处,逐条考辨,增补资料,尤重历代音乐制度之变迁及乐器之演变。书中考据严谨,引证广博,诸如《诗经》《尚书》《春秋》《左传》等经典,皆为其所用,足见作者学识之渊博。
是书于明嘉靖三年由范辂所刻,范辂者,字德舆,浙江鄞县人,亦为明代学者,精通经史,尤长于校刻古籍。其刻本字迹工整,版式疏朗,刻工精良,堪称嘉靖版刻之典范,为后世所珍重。此书不仅为音乐学者所重,亦为研究古代文化、音律制度者所必备。
综观《大乐律吕元声》及《附大乐律吕考注》,实为明代音乐学之集大成者,其论律吕之精微,考据之详实,注解之周备,皆足为后世法式。李文利以毕生心血,成此巨著,不仅为明代音律学之光辉,亦为中华音乐文化之瑰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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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吕新书初解》二卷,宋蔡元定撰,清张琛解,清嘉庆十七年日锄斋刻本也。是书为乐律之专论,蔡氏元定,宋代理学大家,兼通乐律,所撰《律吕新书》,详论音律之奥,阐发乐理之微,为后世所重。张琛者,清儒也,学识渊博,精于音律,独辟蹊径,解蔡氏之书,使之易晓,其功不可没。
此书凡二卷,上卷论律之始,下卷言律之用。蔡氏原书,辞旨深奥,非学贯古今者,不能窥其堂奥。张氏解之,条分缕析,引经据典,使蔡氏之书,条理分明,义理明晰。其解也,既不失蔡氏之原旨,又增己之新见,故读其书者,既可知蔡氏律吕之奥,亦可得张氏律吕之新。
夫律吕者,乐之本也。古人制律,取天地之和,考阴阳之变,以定五声六律,以和人心,以正风俗。蔡氏之书,集古人之大成,发前人之未发,诚为乐律之宝典。张氏解之,使学者易入门径,实为蔡氏之功臣。
是书刊于清嘉庆十七年,日锄斋刻之。日锄斋者,清季儒者,好古敏求,尤重乐律之书。此本,纸墨精良,字画清晰,校勘精审,洵为善本。后世学者,欲究律吕之学,不可不一读此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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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调定程》一卷,清缪阗所撰,庚癸原音本,刻于同治年。是书专论音律,考订精详,为乐律学之要籍。缪阗,字不详,清中叶人,精于音律,善辨宫商,尝以古法为基,参以新制,成此一编,以正乐律之失。
其书首论五音十二律,次及旋宫转调之法,终以乐器定音之则。缪氏以为,音律之正,关乎礼乐之兴衰,故其书于音调之定程,考据详密,辨析入微。书中引证古乐,多采《周礼》、《礼记》、《乐记》、《吕氏春秋》诸书,兼及汉唐以来乐论,凡所征引,皆标明出处,以示不妄。又其论旋宫转调,详述十二律旋相为宫之理,论乐器定音,则兼及琴、瑟、笙、箫诸器,皆有定法,可资遵循。
是书以庚癸原音为名,盖取《周礼》“五声六律十二管旋相为宫”之义,以明音律之原。其书体例严谨,文词简练,所述音律之理,皆有实际可征,非空谈义理者可比。且其书刻工精良,行款整齐,字体秀丽,为同治刻本中之佳品。
后世学者,若欲考究音律,辩正乐调,必以此书为参考。缪氏之功,亦足为后人称道。然是书流传不广,世人鲜知,故今特为之简介,以广其传,庶几乐律之学,得有所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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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色考》一卷,清人徐养原所撰,光绪年间刻于正觉楼丛刻之中。是书专考管色之学,详析音律之源流,深究乐理之精微,实乃音乐史之瑰宝也。
徐养原,字仲修,号柳泉,浙江海宁人,清中叶著名学者。其学博古通今,尤精于乐律、算学及金石之学。是书之作,乃其多年潜心研究之成果,意在梳理管色之历史沿革,探究其音律之奥秘。
《管色考》首述管色之起源,追溯至上古时期,论及黄帝、尧舜等圣王制乐之事,引经据典,考据详实。次论管色之分类,详析各类乐器之形制、音色及其在音乐中之作用,如笙、竽、箫、管等,皆一一辨析。书中又论及管色与五音六律之关系,阐释音律之基本原理,探讨音乐与天地自然之和谐。
徐氏于书中多有创见,如论管色之调式,提出“管色有正变之分,正者主音,变者副音”之论,发前人所未发。其论管色之演奏技巧,亦多精辟之见,如“吹管之法,须气沉丹田,音出自然”等,皆为经验之谈。
是书不仅于乐理有深入研究,更兼及音乐史、乐器史之考据,实为音乐学之重要文献。其文辞雅洁,考据精详,引证广博,足见徐氏学识之渊博与治学之严谨。
《管色考》一卷,虽篇幅不长,然内容充实,见解独到,于音乐史、乐律学及乐器学皆有重要贡献。是书之刻,不仅为后世学者提供了宝贵的研究资料,更为中国传统音乐之传承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徐养原之名,亦因此书而永载史册,流芳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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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律经传附考》五卷,清大奎所撰,刊于嘉庆二十年。是书考据精详,钩沉索隐,旨在阐发古律之微义,旁征博引,以明其渊源流变。大奎博通经史,深谙律法,故此书虽以律为本,而旁涉诸经,尤重《周礼》《礼记》,以证古律之正。其体例严谨,先列经文,次附传注,后加考辨,条分缕析,务求确凿。
卷一论律之起源,溯自三代,谓律法非一人一时之作,乃历代累积而成。卷二详考《周礼》所载律令,辨其真伪,释其义理。卷三则以《礼记》为据,阐发礼律相通之理,谓礼为律之本,律为礼之辅,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卷四考辨汉唐以来律法之变迁,尤重《唐律疏议》,谓其集古律之大成,为后世之典范。卷五则兼论宋元明清律法之异同,博采众说,折衷至当。
大奎之考据,不以繁琐为尚,而以正本清源为要。其论律法,不囿于成说,而能独抒己见。如论《周礼》律令,谓其虽为古代之制,然亦有后世增饰之迹,不可尽信。论《礼记》礼律关系,谓礼主教化,律主惩诫,二者虽有别,然其旨归一,皆为导民向善。论汉唐律法,谓其虽承古制,然亦因时损益,非一成不变。论宋元明清律法,谓其虽各有损益,然皆源于古律,不可轻弃。
是书之价值,不仅在于考据之精详,更在于其以古律为鉴,反思当时律法之得失。大奎谓古律之精义,在于以民为本,以教化为先,而当时律法,或失之于苛,或失之于宽,皆未得古律之真谛。故其撰此书,意在唤醒世人,知古律之可贵,而重振律法之正道。
总之,《古律经传附考》一书,乃清儒律学之杰作,既深研古律,又兼及当时,考据与义理并重,实为治律学者之圭臬。今虽时移世易,然其精义犹在,足资后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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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吕新书〉
二卷
.清乾隆间刻本
《律吕新书》二卷、《八音考略》一卷,宋蔡元定撰,清罗登选笺义。清乾隆年间刻本。是书为考究音律之专书,蔡元定精研律吕之学,乃宋代理学大家朱熹之门人,其《律吕新书》承袭古法,阐发新理,详论十二律吕及其旋宫转调之理,兼及乐器制作、乐理应用,实为音律学之经典。罗登选为清人,字子选,号梅圃,潜心于音律研究,于乾隆年间为《律吕新书》作笺义,引经据典,诠释精当,使蔡氏之学更加明晰。《八音考略》一卷,亦蔡元定所撰,专考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音之制,兼论其音律配合,实为乐理之补充。
蔡元定之学,以古为宗而不拘泥,其论律吕,多有发明,尤以“隔八相生”“三分损益”之论著称,后世学者多所引述。罗登选笺义,则于蔡氏原文之外,增补注释,参以己见,使其学问更加完备。清乾隆间刻本,字体工整,版式精美,卷首有序跋,历叙成书始末,考订版本源流,其学术价值与版本价值俱高。
是书之刻,适逢乾隆盛世,其时文化昌明,学术兴盛,罗登选以其精湛之学问,为蔡元定之书作笺义,使古学得以传承与发扬。今观其书,不仅为研究音律者所必备,亦可窥见宋元明清四代学者于音律学之传承与发展。其论精微,其义深远,诚为音律学之瑰宝,后世学者宜珍之、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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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乐府声律源流考》一卷,清人吴骞所辑,乃探究乐府声律之渊源、流变之要籍也。吴骞,字槎客,号兔床,海宁人,博学多才,尤精于考据之学,于乐府声律之研究颇有建树。此书系其未刊之手稿,虽未流布于世,然其价值不容小觑。
是书之作,旨在梳理乐府声律之脉络,上溯先秦,下及明清,逐代考辨,详加论证。吴骞广征博引,凡经史子集、乐书乐论,皆为其所取资。其论乐府之声律,既重其源,又重其流,既考其古,又察其今,力求明其来龙去脉,辨其正变通变。
吴骞以为,乐府声律之源,可溯至《诗经》。而汉魏六朝,乐府大兴,声律渐备。至唐宋,乐府声律日臻完善,而元明清之际,虽亦有新声,然多承袭前代,少有创获。吴骞于书中,对历代乐府声律之演变,皆一一详加考辨,或引证前人之说,或抒己之新见,务求其真,务尽其详。
此书虽为手稿,然其考证精详,论述严谨,足见吴骞学识之渊博,治学之严谨。其所论乐府声律之渊源流变,不仅为学者提供了珍贵之资料,更对后世乐府声律之研究,具有重要之参考价值。惜其未及刊行,然其学术价值,却不可因之而低估。
总之,《古今乐府声律源流考》一书,乃吴骞数十年研究乐府声律之结晶,虽为手稿,然其学术价值,却不可忽视。今人若能将其整理出版,必能为乐府声律之研究,增添一新之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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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吕原音》是清代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刊刻的一部音乐理论著作,作者为清代著名学者、音乐家凌廷堪。该书主要探讨了中国古代音乐理论中的“律吕”体系,即音律与音阶的关系,旨在恢复和阐释古代音乐的原始音律系统。书中详细论述了十二律吕的生成原理及其在音乐实践中的应用,结合数学与天文历法,系统梳理了古代音律理论的发展脉络。
凌廷堪在书中不仅引用了大量古代文献,还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许多独到见解,试图纠正当时音乐理论中的一些误解与偏差。《律吕原音》对后世音乐理论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是研究中国古代音乐史和音律学的重要参考文献。该书体现了清代学者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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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乐律正俗》一卷,乃清乾隆年间永瑢之所纂,附载于《钦定诗经乐谱全书》之中,为《四库全书》所收录。此书之编,意在正乐律之谬,明雅俗之分,以复古音之正声,实为乐律学之瑰宝也。
永瑢,清宗室之贤,博学多才,精通音律,深得乾隆帝之信任。彼时,乐律之学渐趋混淆,雅乐不振,俗乐盛行,永瑢有鉴于此,遂奉命纂辑此书,以匡正时弊。
书中首列乐律之总论,详述五音、六律、八风之原理,辨析古今音律之异同,阐发《诗经》乐谱之微言大义。次及各类乐器之考据,论其形制、音色、演奏之法,兼及其在雅乐、俗乐中之应用。书中又附录《诗经》乐谱,以明古乐之原貌,且附以今乐之谱,以见其演变之迹。
《钦定乐律正俗》之要旨,在于正本清源,推崇雅乐,贬抑俗乐,以复古音之正声,振兴礼乐之教化。此书之编纂,不仅为乐律学之集大成者,亦为清代文化政策之重要体现,对后世音乐学之研究影响深远。
综观全书,文辞雅驯,论述精辟,考据详实,堪称乐律学之经典。然其推崇雅乐,贬抑俗乐之立场,亦有其时代之局限。然则,此书之价值,固不因其立场而减损,实为研习乐律者之必读之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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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诗经乐谱全书》,清永瑢等撰,乃武英殿聚珍版之木活字本,福建、广东皆有重刻。此书不分卷,专论《诗经》之乐章,以明古乐之道,探诗教之原,实为清廷雅乐之集大成者。
夫《诗》者,古之乐府也,先王以之治邦国,化民俗,垂训万世。故孔子删《诗》,以之为六艺之一,列为经书,后世学者莫不宗之。然自秦火之后,乐章失传,汉儒虽重《诗》,然乐章之谱多阙。至宋明诸儒,虽有论及,然多散佚,未成完璧。至清,圣祖康熙、高宗乾隆,皆雅好古乐,特命儒臣辑录《诗经》乐章,以求复古之音。
永瑢等奉敕编纂此书,广采众说,博稽群籍,凡《诗》三百五篇,皆考其音律,详其乐章,配以宫商角徵羽,务使古乐复兴,诗教重光。其书首列总论,述古乐之源流、乐章之体例,次则逐篇详释,每诗一章,必列其乐谱,详其节奏,明其声律,务使学者知《诗》之可歌,乐之可诵。
此书之刻,乃武英殿聚珍版木活字所印,字迹清晰,版式规整,足见清廷重文之盛。福建、广东亦据此版重刻,以广其传,故此书流布甚广,影响深远。
嗟乎!《钦定诗经乐谱全书》者,乃清廷复古之巨制,亦古乐复兴之津梁也。学者得此书,则知《诗》非徒为文辞之具,乃先王治世之音也;得此书,则知乐非徒为娱耳之具,乃教化人心之器也。然此书虽备,然古乐之失传已久,识音律者鲜,故虽有其谱,而能通其音者盖寡。然此书之存,犹足以示后人以古乐之道,传诗教之绪,故其功不可没也。
窃以谓,古乐之复兴,非一朝一夕之事,必待后之君子,深究其理,广传其术,然后古乐可复,诗教可兴。此书之编,实为此道开其先路,故学者不可不读,亦不可不思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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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制律吕正义后编一百二十八卷附上谕奏议二卷》,乃清世祖胤禄所纂,乾隆皇帝亲笔所著。此书为四库全书之重要部分,汇集古今音律之学,详考历代律吕之制,实乃音律之宗典,学术之瑰宝也。
书中详述律吕之起源、演变及其实践应用,自黄帝制律,历秦汉唐宋,至明清之变革,无不囊括。其内容涵盖八音之属、五声之序、十二律之分,以及钟鼓琴瑟之制,皆详细考订,条理清晰。书中尤以清代律吕制度为核心,详述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对音律之改革与创新,体现了清廷对音律学之重视与独到见解。
《御制律吕正义后编》不仅为音律学之集大成者,亦为后世学者研究清代文化、科技、艺术之重要文献。其书中所载之音律理论,既继承古人智慧,又融汇时人之新见,实为音律学发展之重要里程碑。附《上谕奏议二卷》,更录有乾隆皇帝对音律之亲自批示与朝臣之奏议,可见当时君臣对音律学之深厚造诣与严谨态度。
此书成于乾隆盛世,正值文治武功之极盛,其编纂规模宏大,内容详实,实为清代文化之重要代表。后世学者研究此书,不仅可窥清代音律学之全貌,亦可从中领略乾隆皇帝之博学与远见。此书之成,实为音律学史上之丰碑,亦为四库全书之重要组成部分,其学术价值与历史意义,不可估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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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律表微》八卷,清胡彦升所撰,乾隆年间收入《四库全书》。是书专论乐律之源流、制度、变通,阐微探赜,博引经史,旁及诸子,考据精详,义理深邃,实为乐律学之瑰宝。
彦升,字君弼,号东崖,浙江仁和人。潜心经史,尤精乐律,尝游学京师,与诸名士交游,学识日进。是书成于乾隆初年,历时数载,方克竣事。其书首列总论,阐发乐律之大旨,次分八卷,详述律吕、旋宫、调式、乐器诸事,条分缕析,纲举目张。
其论律吕,推本于天地阴阳之气,究其变化,以明五声十二律之生。论旋宫,则考历代宫调之制,辨其同异,以明旋宫相生之理。论调式,则分正变、清浊,析其音阶,以明调式之和合。论乐器,则列举钟磬琴瑟,详其形制,以明乐器之声律。
是书之特点,在于博采众长,究其奥义。彦升尝言:“乐之道,贵在和谐。和谐之道,在于明律。”故其书不独论乐律之形,且究其用,推其变,明其理。其言切中肯綮,颇得乐律之精髓。
是书既成,广传于世,学者称道。乾隆四十六年,收入《四库全书》,为乐律学之典要。后世治乐律者,多奉为圭臬。诚如四库馆臣所评:“是书考据精详,义理深邃,实为乐律学之瑰宝。”
总之,《乐律表微》一书,乃胡彦升毕生心血之所萃,于乐律之学贡献殊巨。读是书者,可明乐律之源流,知制度之变迁,悟和谐之道,洵为治乐律者不可不读之要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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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赓和录》二卷,清人何梦瑶所撰,乃岭南遗书之属,道光年间刻印。梦瑶,字仲璜,号西池,广东南海人,生于康熙五年,卒于乾隆十九年。其学博通经史,尤精于诗,为岭南诗派之翘楚,与陈恭尹、梁佩兰、屈大均并称“岭南四大家”。
是书名为《赓和录》,赓和者,续和也,盖梦瑶与友朋酬唱之作也。全书凡二卷,上卷载其与陈恭尹、梁佩兰、屈大均诸人唱和之诗,下卷则录其与门生故旧往来之作。梦瑶之诗,清新俊逸,意境深远,颇得唐宋之遗风。其与友朋酬唱,或咏物言志,或感时抒怀,皆能各尽其妙,相得益彰。
《赓和录》之诗文,不仅为梦瑶个人之艺术成就,亦为岭南诗派之重要文献。通过与友朋之唱和,梦瑶展现了其深厚的文学功底与高超的艺术才华,同时也记录了当时岭南文坛之盛况。其诗作中,既有对自然风物的细腻描绘,又有对社会现实的深刻反思,充分体现了梦瑶作为一位文人的社会责任感与人文关怀。
道光年间,岭南遗书之刻印,旨在保存岭南文人之作品,传之后世。《赓和录》之刊行,不仅使梦瑶之诗文得以流传,更为后世研究岭南文学与历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其书虽为个人酬唱之作,然其内容之丰富,艺术之高超,实为岭南文学之瑰宝。
总之,《赓和录》二卷,乃何梦瑶与友朋酬唱之集,其诗文清新俊逸,意境深远,不仅展现了梦瑶之文学才华,亦为岭南诗派之重要文献。道光年间之刻印,使是书得以流传后世,为研究岭南文学与历史提供了珍贵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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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律古义》二卷,清童能灵所撰,乾隆年间刻印,乃研究古乐律之重要典籍也。童能灵,字子静,号东樵,江苏吴县人,学问渊博,尤精于音律之学。此书承前启后,博采众长,旨在阐明古乐律之本源,探究音律之精微,实为乐学之瑰宝。
是书分上下两卷,上卷论乐律之起源,下卷述音律之应用。童氏上溯三代,下稽汉唐,旁征博引,细述乐律之源流变迁。其论乐,不仅注重音律之和谐,更强调乐与政教之关系,以为乐者,天地之和也,政教之本也。故书中屡引《周礼》、《礼记》等经典,以证乐与礼相辅而行,不可偏废。
童氏于音律之学,尤有独到之见。其论十二律,详述黄钟、大吕诸律之生成及其相互关系,认为十二律为天地阴阳之气的具体体现,故音律之和谐,实为天地之和也。又论五声,以宫、商、角、徵、羽为五声之本,五声相生,循环往复,乃音律之基本规律。其论详实,见解精辟,为后世乐律研究之重要参考。
书中所引,多为《周易》、《尚书》、《诗经》等经典,童氏以此为据,推演乐律之理,阐发音律之奥。其论音律,不仅注重理论之推演,更强调实践之应用。故书中屡述乐工之制器、定音之法,以为音律之和谐,非徒理论之谈,实须实践之验证也。
《乐律古义》为清乾隆年间刻本,版式清晰,字迹工整,虽历经岁月,仍保存完好。其内容精详,论述严密,乃清初乐学研究之重要成果。童氏以博学之才,探幽发微,成此巨著,实为后世乐律研究者不可不读之典籍也。
总之,《乐律古义》二卷,体例完备,论理精深,既承古学之精华,又启后世之新思,堪称乐律研究之经典。童能灵以此书传世,不仅为清代乐学之重要贡献,更为中华传统音律之学奠定了深厚之基础。其书之价值,当为后世学者所珍视,永传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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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吕新论》二卷,清江永所撰,辑入《四库全书》本,乾隆御笔题签。此书乃江永毕生研习音律之学,融会贯通古今律法,考据精详,论理深邃,实为乐律之要典。江永,字慎修,徽州婺源人,博学多才,尤精于历算、音律,著述宏富,皆能发前人之所未发,成一家之言。
是书首卷论律吕之本源,探求黄钟律数,推演十二律相生之理,考订古今度量衡之变迁,辨正前人讹误,尤以《律吕精义》为纲,详述音律之生成、变化。江永以数理为基础,溯其本始,明其流变,深究律管长短、音阶高低之关系,阐释五声、八音之理,引经据典,佐以实测,力求其合于天时、人事。
次卷则论律吕之应用,兼及乐舞、祭祀之制,考辨历代乐书之得失,尤详于《周礼》、《礼记》所载乐制。江永以经义为准绳,参以史实,考证乐律之制度,如雅乐、俗乐之异同,钟磬、琴瑟之用,皆能详其始末,明其旨趣。其论乐舞之节奏,亦以律吕为据,阐发其与天地阴阳之关系,足见其学贯天人,理通古今。
江永此书,博采众长,兼收并蓄,既承汉儒之遗绪,又融宋明理学之精髓,于乐律之学独辟蹊径,为后世学者所宗。其说虽精微深奥,然文辞简练,条理清晰,读之如拨云见日,豁然开朗。四库馆臣亦誉其“学有本原,议论精核”。《律吕新论》成书于乾隆年间,正值盛世编修《四库》之际,故得以传世,列为国学经典,足见其学术价值之重,影响之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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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学乐录》二卷,清乾隆年间李塨所撰,收入《四库全书》之中。此书乃李氏潜心研究乐学之精华,旨在阐扬古乐之奥义,发扬先贤之遗训。李氏学识渊博,贯通经史,尤以乐学为长,故此书为其一生心力之所聚,堪为清代乐学研究之翘楚。
书中内容以论述古乐为主,兼及历代乐制之变迁。李氏认为,乐乃天地之和音,礼乐并重,实为治国安邦之根本。其论乐不以一家之言为限,兼采众说,尤重《周礼》《礼记》诸经,考订精详,辨误正讹,多有独到之见。其论述乐律、乐器、乐章三者,条分缕析,脉络清晰,既溯源上古,亦观照当代,可谓博古通今之作。
于乐律一节,李氏详考十二律吕之产生与演变,辨析其与天文、地理之关联,阐发律吕相生之理,尤为精辟。其论乐器,则广采历代典籍,举凡钟、鼓、磬、瑟、琴、箫等,皆详尽其形制、用法及其在礼乐中之地位。至于乐章,李氏尤为重视,以为乐章乃乐之灵魂,故其于《诗经》《乐经》等典籍中之乐章多有阐释,既解其义,亦论其用,使读者了然于心。
李氏于书中屡次强调乐教之重要性,以为乐教能陶冶情操,导人向善,实为修身齐家治国之根本。其论乐学,不仅为考据之需,更为实用之谋,故其言辞恳切,意蕴深远,读之令人肃然起敬。
此书行文简洁明快,论证严密,既为后世乐学研究之重要参考,亦为学者研习古礼乐之必备典籍。其于乐学之贡献,不可谓不巨,诚为清代学术之一大瑰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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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制律吕正义上编〉
二卷
.四库全书本(乾隆写)
《御制律吕正义》二卷,清圣祖康熙帝第三子胤祉所撰,乾隆年间收入《四库全书》。此书分上、下二编,并附续编一卷,乃集律吕之大成,考究音乐之源流。其书既承先贤之遗绪,又发皇清之新声,实为乐律学之瑰宝。
上编首论律吕之起源,溯及《周礼》、《乐记》等古籍,详述五声十二律之构成,阐释音律与天地阴阳之关系。其辞严谨,其理深邃,使读者知音乐之本源,明律吕之要旨。下编则专论乐器之制作与演奏之法,兼及乐舞之编排,详列各类乐器之形制、音色、演奏技巧,并附图谱,使学者得以按图索骥,实践操作,实为乐工之秘笈。
续编一卷,乃胤祉晚年所撰,补前编之未备,增新论之精华。其内容涉及音乐与礼仪之关系,探讨音乐于政治教化中之功用,更引历代乐章,详加考订,辨其得失,发皇清乐章之正音。
此书虽为乐律之专论,然其涉及天文、历法、礼仪诸学,实为贯通古今、兼容并蓄之作。其文辞典雅,义理精微,非但为音乐学者所必读,亦为研究清代文化之珍贵资料。
乾隆帝御览此书,赞其“体大思精,博采众长”,遂命抄入《四库全书》,以示褒扬。今观此书,犹可窥见清初学术之盛况,知前贤治学之严谨,诚为后世学者之楷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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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乐经传五卷乐记一卷》,清李光地所撰,乃《四库全书》之一部,乾隆年间抄写而成。此书凡五卷,附《乐记》一卷,专述古乐之渊源、制度、义理,可谓集古今乐学之大成。
李光地,字晋卿,号榕村,福建安溪人也。其学贯古今,尤精于乐律。是书以其博学多识,融会贯通,采撷群籍,删繁就简,撮其要义,精研细述,以阐发古乐之精微,而贻后人以规式。其编次之精当,义理之缜密,足为后学之指南。
第一卷总论乐之起源与发展,溯源上古,旁征博引,详述乐之本质与功用,以为“乐者,天地之和也”。二卷述乐器之制作与音律之理,考据详实,推究音律之本,阐述律吕相生之法,以明乐音之和谐。三卷论乐舞之仪容与节奏,详析舞姿之规范,节奏之变化,以为“舞者,动其容以象其德”。四卷探乐教之施行与乐礼之关系,阐述乐教之重要,以为“乐教者,治国之要务”,并详列乐礼之仪节。五卷总括乐之实践与传承,论及乐师之职责,乐制之沿革,以为“乐者,传世之大道也”,寄望后人承继不辍。
《乐记》一卷,乃阐发乐之哲理,论述乐与礼、与德之关系,以为“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其言简而赅,义深而远,足为千古乐论之典范。书中所引,多据《周礼》《礼记》《仪礼》诸经,辅以汉唐以下诸家之说,博采众长,自成一家之言,诚为研究古乐之学之重要典籍。
此书在《四库全书》之中,以其学术价值见重,亦为后世乐学研究之重要参考文献。学者得之,庶几可窥古乐之堂奥,识其精妙,而知乐之足以修身齐国平天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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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乐律全书》一卷,清人孔贞瑄所撰,康熙五十二年,孔尚先刻本也。贞瑄,字某,山东曲阜人,孔子六十七世孙,精于乐律之学,承家学之渊源,阐扬圣教,垂训后世。
是书专论乐律,集古乐之大成,融会贯通,考辨精详。其旨在于复古乐之正声,明律吕之精微,以正世人之视听。贞瑄以为,乐者,天地之和也,律者,阴阳之序也。古圣王制礼作乐,以和天地、序人伦,故乐律之兴废,关乎治道之盛衰。
书中首列《律吕总论》,详述律吕之源流,辨正诸家之说,阐明十二律相生之理,兼及黄钟、大吕诸律之数。次为《乐制考》,考订历代乐制之沿革,辨析雅乐、俗乐之别,论乐器之规制,探音声之微妙。又《舞制考》,述古舞之仪节,考舞容之变迁,阐明舞与乐之相和,以见礼乐之相成。末附《乐论》,阐发乐理之精义,论乐教之要旨,强调乐以和人心、正风俗之功。
贞瑄之论乐律,既重古法,亦与时变。其言曰:“乐虽本于古,然不可泥古而不通今。”故于古乐之正声,既守其本,又兼采俗乐之善者,以求雅俗共赏,上下咸和。其说精微广博,可谓集古乐律之大成,为后世研究乐律者之圭臬。
是书刻于康熙五十二年,孔尚先主持刊刻,工竣精良,字迹清晰,纸墨俱佳,为清代刻本中之善本。其板存孔府,后世多有传抄翻刻,流传甚广。
综观全文,贞瑄之学识渊博,考据精详,论乐律之理,既深且明,实为清代乐律学之巨著。其书不仅为研究古代乐律之重要典籍,亦为探讨儒家礼乐思想之珍贵文献,可谓承先启后,垂范后世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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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山乐录》四卷,清毛奇龄撰,乾隆年间收入《四库全书》。此书乃乐学之集大成者,博采众长,钩沉索隐,以复兴古学为旨归,诚为清代乐学研究之瑰宝。
毛奇龄,字大可,号西河,浙江萧山人,清初著名学者,学问渊博,尤精于经学、乐律。其著述宏富,兼涉众艺,《竟山乐录》实为其乐学思想之集成,亦为考据与义理并重之作。是书以恢复古乐之精义为归,广引经典,详考乐制,条分缕析,穷本溯源,旨在拨乱反正,匡正时弊,使古乐之真义重现于当世。
首卷论乐理,析音律之微,辨宫商之变,阐发古乐之奥妙。次卷考乐制,稽古证今,详述历代乐制之沿革,诸如钟鼓之制、舞乐之规,无不备载。三卷论乐用,探求乐与礼之关系,揭示乐在祭祀、燕飨、征战等场合之作用,彰显其教化之功。末卷论乐书,评骘历代乐书之得失,兼录佚文,补正阙误,为后世研究乐学之重要参考。
其书虽以“竟山”为名,然非囿于一山一水,实以天下乐学为视野,融贯古今,旁征博引,诚为乐学之巨制。其考据精当,义理深邃,所论皆能切中肯綮,发前人所未发,为清代乐学研究之典范。
乾隆四库馆臣评此书曰:“奇龄学识渊博,此书考订精详,实为乐学之权威。”诚哉斯言!《竟山乐录》不仅为考据之学,更寓教化之旨,可谓集学术与人文于一体,为清代学术史上不可或缺之著作。
总之,《竟山乐录》乃毛奇龄毕生心力之结晶,其价值非独在乐学,亦在古学复兴之精神,堪称清代学术之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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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乐嘉成》一卷,明袁应兆所著,崇祯六年王佐刻本也。袁氏,字仲默,号东田,江南吴县人,博学多才,尤精音律。是书为其毕生研究音乐之精华,汇集古今乐理,探赜索隐,成一家之言。
书凡一卷,分上下二篇。上篇论乐律之源流,下篇述乐器之制作。其论乐律,始于黄帝之《云门》,终于唐宋之《大晟》,旁征博引,详考精析。于乐器之制,则考据尤详,凡钟鼓琴瑟,无不穷其源流,究其形制。袁氏以为,音乐乃天地之和气,人心之正声,故其论乐,必本于道,归乎理,以期达到“大乐嘉成”之境界。
崇祯六年,王佐得其稿,以为珍秘,遂付梓以传世。王佐,字元辅,号静庵,亦吴县人,于音律颇有研究,与袁氏相交甚笃。其刻本,版式古朴,字迹清晰,纸墨精良,实为明季刻本之佳品。
《大乐嘉成》一书,不仅为研究明代音乐之重要文献,亦为探讨中国古代音乐理论之宝贵资料。袁氏之博学,王佐之精刻,使得是书得以流传后世,实为音律研究之一大幸事。读其书,如闻古乐,如见古人,令人心生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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